無為比亞迪實業有限公司
跨座式單軌鋼結構產業基地項目(一期)階段性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01月08日,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批復等要求,無為比亞迪實業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組織召開了“跨座式單軌鋼結構產業基地項目(一期)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成立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組(以下簡稱“驗收組”),驗收組由無為比亞迪實業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安徽水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和3位行業專家共11人組成并對該項目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建設單位匯報了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匯報了驗收監測報告書的編制情況,驗收工作組對項目現場進行了踏勘,并查閱了有關環保資料,驗收工作組最終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建設地點:蕪湖市無為經濟開發區城東工業園區;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規模:年產5萬噸/年云軌鋼結構軌道梁產品;
建設內容:項目一期為階段性建設,建設了3#、4#跨座式單軌鋼結構生產廠房的配置安裝及相應一系列配套的公輔設施、環保設備等內容,年產5萬噸鋼結構制品。
(二)建設審批情況
該項目位于無為經濟開發區城東工業園區(東經117°58′32.34″、北緯31°18′33.21″)。項目計劃兩期建設,其中一期占地面積約為321207.2平方米,包括3#、4#生產廠房的配置安裝及相應一系列配套的公輔設施、環保設備等內容,年產5萬噸鋼結構制品。
2018年06月22日,無為縣發展改革委以“無發改備字﹝2018﹞158號”文對本項目予以備案,項目編碼:2018-340225-33-03-015669。
2018年06月25日無為比亞迪實業有限公司委托中冶華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對“跨座式單軌鋼結構產業基地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無為比亞迪實業有限公司跨座式單軌鋼結構產業基地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
2019年07月03日,無為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項目函字﹝2019﹞177號”文同意本項目調整產能為年產5萬噸鋼結構產品等。
2020年01月07日蕪湖市無為市生態環境分局出具了《關于無為比亞迪實業有限公司跨座式單軌鋼結構產業基地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無環審﹝2020﹞1號)。
2020年08月24日,無為比亞迪實業有限公司取得了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340225MA2RTLQ65H001U。
(三)投資情況
實際投資:項目總投資13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189萬元,占總投資的3.2%。
(四)驗收范圍:階段性驗收。
二、項目變動情況
項目整個主要工藝未發生改變,產能未發生變化,項目地點沒有變動,環保設施的變動不增加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綜上參照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文《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綜合重大變動清單(試行)》,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是鋼材預處理拋丸產生的顆粒物、鋼材預處理自動線噴漆烘干揮發性有機物、焊接廢氣、拋丸噴砂顆粒物、構件噴漆廢氣。鋼材預處理拋丸除銹廢氣設置密閉的拋丸室,拋丸除銹廢氣采用旋風除塵+高效布袋除塵器的除塵方式處理達標后通過1#排氣筒排放;鋼材預處理自動線噴漆烘干廢氣設置密閉的噴漆室和烘干室,噴漆室產生的含漆霧氣體和烘干室的天然氣燃燒、烘干廢氣分別經排風管引入廢氣處理設備,經過“干式過濾+蜂窩沸石過濾+RTO燃燒法”處理,處理后通過2#排氣筒高空排放;焊接廢氣通過采用布置于車間每個立柱抽風口集中收集至濾筒除塵風柜處理達標后,通過3#和4#排氣筒高空排放,每個廠房都有一套煙塵收集裝置和濾筒除塵風柜;拋丸噴砂廢氣采用旋風除塵+拋丸機自帶的高效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后,通過5#排氣筒高空排放,噴砂廢氣采用濾筒除塵,處理后通過6#排氣筒高空排放;噴漆房產生的有機廢氣同烘干工序的有機廢氣經收集后,采用2套獨立并聯的“蜂窩沸石過濾+RTO燃燒法”處理系統處理,處理后通過7#排氣筒高空排放。
(二)廢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入接入開發區污水管網,最終進入無為市城東污水處理廠處理。
(三)噪聲
本項目生產期間主要設備經隔聲、減振、距離衰減后,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生活垃圾以及生產廢物,其中生產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以及危險廢物。其中一般工業固廢:金屬廢料、粉塵、包裝廢料、廢焊絲及焊渣煙塵由南京信友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和安徽皖津物資貿易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油漆廢渣、廢油、廢切屑液、廢抹布、廢蜂窩沸石等屬于危險廢物,交由蕪湖海創環??萍加邢挢熑喂咎幚硖幹?。職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園區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1.環境防護距離
項目區北廠界200 m衛生防護距離內和東、南、西廠界100 m衛生防護距離內無環境敏感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對項目的1#旋風除塵+高效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的進出口、2#干式過濾+蜂窩沸石過濾+RTO燃燒法處理設施的進出口、3#濾筒除塵風柜處理設施的進出口、4#濾筒除塵風柜處理設施的進出口、5#旋風除塵+高效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的進出口、6#濾筒除塵處理設施進出口進行監測。
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4日對項目的7#蜂窩沸石過濾+RTO燃燒法處理設施的出口進行監測。
2020年11月16日1#旋風除塵+高效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的進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1#旋風除塵+高效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的出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1月17日1#旋風除塵+高效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的進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為21.1 mg/m3;1#旋風除塵+高效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的出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1月16日2#干式過濾+蜂窩沸石過濾+RTO燃燒法處理設施的進口非甲烷總烴日均排放濃度為2.32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0.035 kg/h,二甲苯日均排放濃度為0.062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0.93×10-2 kg/h,二氧化硫未檢出,氮氧化物未檢出,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2#干式過濾+蜂窩沸石過濾+RTO燃燒法處理設施的出口非甲烷總烴日均排放濃度為1.40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0.042,二甲苯日均排放濃度為0.040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1.20×10-2 kg/h,二氧化硫未檢出,氮氧化物未檢出,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1月17日2#干式過濾+蜂窩沸石過濾+RTO燃燒法處理設施的進口非甲烷總烴日均排放濃度為13.5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0.188 kg/h,二甲苯日均排放濃度為0.042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6.0×10-4 kg/h,二氧化硫未檢出,氮氧化物未檢出,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2#干式過濾+蜂窩沸石過濾+RTO燃燒法處理設施的出口非甲烷總烴日均排放濃度為1.52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0.044 kg/h,二甲苯日均排放濃度為0.014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3.92×10-2 kg/h,二氧化硫未檢出,氮氧化物未檢出,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1月17日3#濾筒除塵風柜處理設施的進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3#濾筒除塵風柜處理設施的出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1月18日3#濾筒除塵風柜處理設施的進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3#濾筒除塵風柜處理設施的出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1月17日4#濾筒除塵風柜處理設施的進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4#濾筒除塵風柜處理設施的出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1月18日4#濾筒除塵風柜處理設施的進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4#濾筒除塵風柜處理設施的出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1月16日5#旋風除塵+高效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的進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為21.9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0.328;5#旋風除塵+高效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的出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1月17日5#旋風除塵+高效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的進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為3.59×103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36.2 kg/h;5#旋風除塵+高效布袋除塵器處理設施的出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1月16日6#濾筒除塵處理設施的1#進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為21.5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0.704 kg/h;2#進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為23.7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0.754 kg/h;6#濾筒除塵處理設施的出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1月17日6#濾筒除塵處理設施的1#進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為22.4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0.464 kg/h;2#進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6#濾筒除塵處理設施的出口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2月23日7#蜂窩沸石過濾+RTO燃燒法處理設施的出口非甲烷總烴日均排放濃度為0.95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0.117 kg/h,二甲苯日均排放濃度為0.010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1.12×10-3,二氧化硫未檢出,氮氧化物未檢出,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2月24日7#蜂窩沸石過濾+RTO燃燒法處理設施的出口非甲烷總烴日均排放濃度為0.80 mg/m3、日均排放速率為0.100 kg/h,二甲苯未檢出,二氧化硫未檢出,氮氧化物未檢出,顆粒物日均排放濃度均小于20 mg/m3。
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08日~2020年12月09日與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4日項目非甲烷總烴、二甲苯排放滿足河北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 13/2322--2016);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滿足上海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1/933-2015)。
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與2020年12月08日~2020年12月09日,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為1.91 mg/m3,小于2.0 mg/m3,二甲苯最大濃度為0.1 mg/m3,小于0.2 mg/m3,顆粒物最大濃度為0.444 mg/m3,小于0.5 mg/m3,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二甲苯排放滿足河北省《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 13/2322--2016),顆粒物排放滿足上海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1/933-2015)。
4.2廢水監測結果
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對項目生活污水出口進行監測,2020年11月16日生活污水1#排口中pH 7.52~7.74、COD 10.5 mg/L、BOD5 2.6 mg/L、懸浮物 9 mg/L、氨氮 0.135 mg/L、動植物油 0.08 mg/L;2020年11月17日生活污水1#排口中pH 6.90~7.05、COD 21.5 mg/L、BOD5 5.5 mg/L、懸浮物 18 mg/L、氨氮 0.681 mg/L、動植物油 0.15 mg/L;2020年11月16日生活污水2#排口中pH 7.55~7.61、COD 21 mg/L、BOD5 2.9 mg/L、懸浮物 21 mg/L、氨氮 0.147 mg/L、動植物油 0.21 mg/L;2020年11月17日生活污水2#排口中pH 6.88~6.96、COD 15.6 mg/L、BOD5 4.3 mg/L、懸浮物 19 mg/L、氨氮 0.606 mg/L、動植物油 0.12 mg/L;2020年11月16日生活污水3#排口中pH 7.35~7.66、COD 15.5 mg/L、BOD5 3.6 mg/L、懸浮物 27 mg/L、氨氮 0.124 mg/L、動植物油 0.15 mg/L;2020年11月17日生活污水3#排口中pH 6.95~7.82、COD 17.2 mg/L、BOD5 4.9 mg/L、懸浮物 16 mg/L、氨氮 0.575 mg/L、動植物油 0.13 mg/L。
項目生活污水外排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三級標準。
4.3噪聲監測結果
2020年11月16日及2020年11月17日生產正常,各減噪設備及防護設施運行正常。本項目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四周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五、本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和檢查結果,該項目廢氣、廢水、噪聲均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固廢妥善處置,滿足要求。
六、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所規定要求:本項目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技術資料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已按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環境保護設施經負荷檢測合格,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驗收組成員認為無為比亞迪實業有限公司跨座式單軌鋼結構產業基地項目(一期)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七、公司承諾
1、加強對各類污染防治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加強廠區的環境管理,保持地面清潔。
附:1.參會人員簽到表;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無為比亞迪實業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