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繁昌縣長江引水改造擴建一期工程續建項目
暨延伸工程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0年11月14日,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批復等要求,蕪湖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在本公司組織召開了“繁昌縣長江引水改造擴建一期工程續建項目暨延伸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成立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組(以下簡稱“驗收組”),驗收組由蕪湖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單位)、安徽水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和3位行業專家組成并對該項目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建設單位匯報了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匯報了驗收監測報告的編制情況,驗收工作組對項目現場進行了踏勘,并查閱了有關環保資料,驗收工作組最終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蕪湖市繁昌區荻港鎮、孫村鎮;
建設性質:改擴建;
建設規模:1、凈水廠排泥水處理工程,在現有廠區內建設排泥水處理系統,建造平衡池、濃縮池、脫水機房等配套設施,為水廠10萬m3/d的供水規模中產生的泥水處理工程;2、清水輸水管網,輸水管網自水廠至荻港,荻港至孫村鎮工業園區(中天紡織),敷設管網長度為18.5km。
建設內容:在現有廠區內建設排泥水處理系統,廠區至孫村工業園區敷設新的清水輸水管網。1、主體工程:建設平衡池、濃縮池、脫水機房等配套設施;敷設清水輸水管網18.5km。2、輔助工程:辦公室;3、儲運工程:固廢臨時倉庫;4、公用工程:給水、排水及供電工程;5、環保工程:廢水、廢氣、噪聲治理設施及一般固廢貯存場所。
(二)建設審批情況
2018年12月蕪湖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安徽禹水華陽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蕪湖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繁昌縣長江引水改造擴建一期工程續建項目暨延伸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9年01月22日繁昌縣環境保護局以繁環審[2019]10號文對《蕪湖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繁昌縣長江引水改造擴建一期工程續建項目暨延伸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了批復。
項目于2018年12月開工建設,2020年8月建設完成。2020年9月,蕪湖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安徽水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繁昌縣長江引水改造擴建一期工程續建項目暨延伸工程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接受委托后,安徽水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19日、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16日組織技術人員進行了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監測工作,安徽水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根據現場調查和監測結果于2020年11月編制了本驗收監測報告表。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124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1萬元,占總投資0.09%。
(四)驗收范圍:排泥水處理工程(10萬m3/d的供水規模中產生的泥水處理工程)和清水輸水工程(水廠至荻港,荻港至孫村工業園區(中天紡織),建設管網長度為18.5km),本次驗收為整體性驗收。
二、項目變動情況
本項目基本按照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評批復的要求進行建設,并落實了各項污染治理措施,經現場核查,項目建設內容、規模、工藝等未發生重大變更。
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食堂油煙。食堂油煙由集氣罩收集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排氣筒排放。
(二)廢水
本項目生產工藝中不產生廢水,廢水主要為員工辦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廠內地埋式污水處理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后外排。
(三)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脫水機、風機、攪拌機、污泥切割機及各類提升泵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等,生產設備均布置在廠房內。企業采取局部隔聲、加裝減震器、減震墊等措施,通過建筑物門窗、墻壁及綠化帶的吸收、屏蔽及阻擋作用后,使得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四)固體廢物
1、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
脫水污泥暫存于固廢臨時倉庫,達貯存上限前找尋合適處置單位簽訂處置協議。
2、生活垃圾
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五)其他環保設施
1、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械,便于發生火災時及時滅火。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19日、2020年10月15日~2020年10月16日,安徽水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驗收監測,驗收期間監測結果如下:
4.1廢氣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飲食業油煙排放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小型規模標準,廢氣達標排放。
4.2廢水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廢水外排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表4中一級排放標準,廢水達標排放。
4.3噪聲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噪聲監測結果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五、本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和檢查結果,該項目廢氣、噪聲、廢水均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固廢妥善處置,滿足要求。
六、污染物總量排放情況
根據國家總量控制要求,結合本項目污染物排放特征,本項目不設置總量指標。
本次擴建項目完成后,經監測數據計算,實際排放量為:COD:0.0158t/a,NH3-N:0.0029t/a。
七、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所規定要求:本項目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技術資料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已按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環境保護設施經負荷試車檢測合格,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驗收組成員認為蕪湖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繁昌縣長江引水改造擴建一期工程續建項目暨延伸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八、公司承諾
1、加強對各類污染防治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按要求處理處置各類固廢,規范固廢貯存場所建設與管理,落實固廢處置途徑。
附:1.參會人員簽到表;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繁昌縣長江引水改造擴建一期工程續建項目暨延伸工程項目(2.0).pdf
蕪湖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