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麗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80萬平方紙箱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18年12月27日,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批復等要求,蕪湖麗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在蕪湖市主持召開了“年產80萬平方紙箱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會議成立了由蕪湖麗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安徽水韻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及3位行業專家組成的驗收工作組,對該項目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會議上建設單位匯報了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匯報了驗收監測報告編制情況,驗收工作組對項目現場進行了踏勘,并查閱了有關環保資料,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北區(橋北)永豐工業園9#廠房。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規模:年產80萬平方紙箱。
建設內容:項目租用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北區(橋北)永豐工業園9#廠房,占地面積約1500m2。建設紙箱包裝生產線一條,辦公、儲存區等均位于廠房內,項目正常運營后,具備年產80萬平方紙箱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蕪湖麗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正式委托江蘇新清源環保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蕪湖麗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80萬平方紙箱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年10月9日,蕪湖市環境保護局以蕪環評審[2018]485號文對《蕪湖麗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80萬平方紙箱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2018年12月,蕪湖麗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水韻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三)投資情況
實際投資:項目實際總投資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0萬元,占總投資的12.0%。
(四)驗收范圍:整體驗收。
二、項目變更情況
無。
三、污染防治措施
(一)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水墨印刷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項目印刷過程中使用的是環保型水性油墨,主要由水溶性丙烯酸樹脂、有機顏料及相關助劑經復合研磨加工而成。項目水墨印刷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UV光解+活性炭吸附+15m排氣筒排放;有組織非甲烷總烴參照執行河北省地方標準《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表1印刷工業標準排放標準限值,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參照執行河北省地方標準《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表2排放標準限值。未被收集的水墨印刷廢氣經車間通排風無組織排放。
(二)廢水
本項目用水主要為職工生活用水及油墨稀釋用水,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及印刷機更換水墨種類時的清洗廢水。水墨印刷板清洗廢水作為危廢處理,采取桶裝在危險廢物暫存場所暫存后委托蕪湖正同包裝有限公司處理。產生的油墨廢水處理污泥由蕪湖正同包裝有限公司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處理后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表4中的三級排放標準,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天門山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中一級B標準,排入長江。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開槽印刷機、模切壓痕機、訂箱機等機械產生的噪聲,經隔聲和距離衰減后,項目生產設備運行時廠界噪聲晝夜間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項目夜間不生產,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廢紙板邊角料、紙屑、廢油墨桶、廢活性炭、廢UV管、廢水處理污泥及職工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廢紙板邊角料、紙屑統一收集后外賣給物資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處理;廢油墨桶統一收集后交由廠家回收處理;廢活性炭、廢UV管均分類存放,規范收集、規范貯存,危廢的容器粘貼危廢識別標志,經收集后貯存于現有的危廢暫存間暫存后定期交由蕪湖致源環??萍加邢薰咎幹?。廢水處理污泥由蕪湖正同包裝有限公司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五)其他環保設施
1.防滲設施
危廢暫存場所落實了防腐防滲措施。
2.規范化排污口
按規范設置了各類標識。
3.環境防護距離
環評要求生產車間設置50m環境防護距離,實際項目周邊50米范圍內無居民點、學校等環境敏感目標,符合環評及批復要求。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2018年12月22日~2018年12月23日,安徽水韻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該工程生產情況和環保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并進行布點監測。驗收期間工況滿足驗收監測要求,監測結果如下:
4.1廢氣監測結果
監測結果表明:2018年12月22日~2018年12月23日期間對該項目廢氣進行監測,監測結果表明排氣筒出口中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日均排放濃度為2.45mg/m3,最大日均排放速率為0.005kg/h;有組織非甲烷總烴滿足河北省地方標準《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表1排放標準限值。無組織廢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濃度值為1.77mg/m3,無組織非甲烷總烴滿足河北省地方標準《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表3排放標準限值。
4.2廢水監測結果
監測結果表明:2018年12月22日~2018年12月23日對廢水進行監測,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廢水總排口各污染物的最大日均濃度分別是pH 7.99、COD 253mg/L、SS 173mg/L、氨氮23.6mg/L,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
4.3廠界噪聲監測結果
監測結果表明:2018年12月22日~2018年12月23日生產正常,各減噪設備及防護設施運行正常。本項目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四周噪聲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4.4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結果
總量核定結果表明:VOC(以非甲烷總烴計):0.0120t/a。
五、本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該項目廢氣、廢水、噪聲均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固廢妥善處置,滿足要求。
六、驗收結論
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所規定要求:本項目建設前期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技術資料與環境保護檔案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已按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環境保護設施經負荷試車檢測合格,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驗收組成員認為蕪湖麗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80萬平方紙箱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七、公司承諾
1.定期對各項環保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各項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運營期進一步加強廠區的環境管理。規范各類標識。加強職工掊訓,提高全員環保意識。
附:1.參會人員簽到表;
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蕪湖麗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
蕪湖麗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公示版.pdf